GB4814-84《原木材积表》规定,适用于4-12cm直径的小径原木材积计算如下:V=0.7854L(D+0.45L+0.2)÷10000,其中V表示材积(m),L表示检尺长(m),D表示检尺径(cm)。
(4)检尺径4-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,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,保留三位小数。
米木材材积表如下:检尺径4厘米:材积为0.0113立方米。检尺径6厘米:材积为0.0201立方米。检尺径8厘米:材积为0.031立方米。检尺径10厘米:材积为0.045立方米。检尺径12厘米:材积为0.062立方米。检尺径14厘米:材积为0.083立方米。检尺径16厘米:材积为0.106立方米。
米原木材积表如下: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,通过实测大量原木,用区分求积法求得实际材积。按小头直径和材长分组汇总,分析木材段削度规律,用图解法或数式法调整出材积经验式计算材积,列成相关数表。
根据《原木材积表》GB/T4814-2013标准,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查定。具体而言,当原木检尺长度为2米时,检尺径4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41立方米,检尺径5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58立方米,检尺径6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79立方米,以此类推。
米单双材积表如下图所示:圆柱体的体积等于截面积乘以高,截面是圆形,可以根据圆形的面积计算方法进行计算,圆形的截面积S=π×r,其中r=d/2,是截面的半径,假设一个树木的平均半径为r,长度为l,那么该树木的近似立方V=π×r×l。
1、米原木材积表如下: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,通过实测大量原木,用区分求积法求得实际材积。按小头直径和材长分组汇总,分析木材段削度规律,用图解法或数式法调整出材积经验式计算材积,列成相关数表。
2、米的原木材积表参考如下:相关知识:原木积表 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。
3、米单双材积表如下图所示:圆柱体的体积等于截面积乘以高,截面是圆形,可以根据圆形的面积计算方法进行计算,圆形的截面积S=π×r,其中r=d/2,是截面的半径,假设一个树木的平均半径为r,长度为l,那么该树木的近似立方V=π×r×l。
4、GB4814-84《原木材积表》规定,适用于4-12cm直径的小径原木材积计算如下:V=0.7854L(D+0.45L+0.2)÷10000,其中V表示材积(m),L表示检尺长(m),D表示检尺径(cm)。
5、根据《原木材积表》GB/T4814-2013标准,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查定。具体而言,当原木检尺长度为2米时,检尺径4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41立方米,检尺径5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58立方米,检尺径6厘米对应的材积为0.0079立方米,以此类推。
(2)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:V=0.7854L[D+0.5L+0.005L+0.000125L(14-l)(D-10)]÷10000。(3)原木的检尺长、检尺径按GB142-84《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》的规定检量。(4)检尺径4-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,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,保留三位小数。
具体编表方法是实测大量原木,用区分求积法求得实际材积,按小头直径和材长分组汇总,分析木材段削度规律,用图解法或数式法调整出材积经验式计算材积,列成相关数表。中国于1952年编制了第一个全国一般原木材积表。
如图所示: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。具体编表方法是实测大量原木,用区分求积法求得实际材积。按小头直径和材长分组汇总,分析木材段削度规律,用图解法或数式法调整出材积经验式计算材积,列成相关数表。
米原木材积表如下: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,通过实测大量原木,用区分求积法求得实际材积。按小头直径和材长分组汇总,分析木材段削度规律,用图解法或数式法调整出材积经验式计算材积,列成相关数表。
米的原木材积表参考如下:相关知识:原木积表 一般以原木小头直径和材长为检尺因子编制数表和查定原木材积,表列数值多为实际材积。
原木检尺长2米,直径4厘米,材积为0.0041立方米。 检尺直径6厘米,材积为0.0079立方米。 检尺直径8厘米,材积为0.013立方米。 检尺直径10厘米,材积为0.019立方米。 检尺直径12厘米,材积为0.027立方米。 检尺直径14厘米,材积为0.036立方米。
材积0.072立方米,检尺径22厘米,材积0.086立方米,检尺径24厘米,材积0.102立方米,检尺径26厘米,材积0.120立方米,检尺径28厘米,材积0.138立方米,检尺径30厘米,材积0.158立方米。材积表是测树数表的一种。按计量的对象有原木、立木和原条材积表,对于锯材还有计量板方材材积表。
《原木材积表》的说明:GB4814-84《原木材积表》的规定,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。检尺径自4-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=0.7854L(D+0.45L+0.2)÷10000。式中V——材积(m³),L——检尺长(m),D——检尺径(cm)。